尊敬的局领导:
您好!我昨天在南环车管所处理违章的时候,碰到一个问题向您请教。我2014年1月20日,在郑州南环车管所要进行审车,审车前需要查询之前的违章信息并交纳罚款。我查询后,发现有三次违章,两次电子警察,一次是违章停车。这个与我自己在网上查询的一样,罚款金额350元,我没有异议。但是奇怪的地方在于,这三次违章均属于非现场执法,我没有到交警部门处理过,可是被打印出的单据上显示,三次违法均被荥阳市交警大队开具过决定书,由于已经过了期限,还需要再交纳350元滞纳金。非现场执法不是没有滞纳金吗?如果不想去荥阳办理也可以在南环车管所办理,但是需要交纳60元代理费,并不开具发票。我在当时询问为什么我的违章都是在郑州辖区内,并非荥阳辖区,为什么会由荥阳交警队开出处罚决定书,工作人员要我到荥阳交警队问去。
马上要过年了,我需要尽快处理违章,尽快审车,可是确实没有时间再跑到荥阳去核实这个问题,因此,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尽快能交纳罚款,进行审车。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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