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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出具虚假证明不予事故认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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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1:37: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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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1小时:52分钟

荥阳市高村乡高村寺大王村第四组孤寡残疾老人张小保,于2013年12月27日晚22时许遭遇车祸。被本村张运宾驾驶的面包车倒车时撞伤。当晚被送到荥阳中医院,经诊断为右股骨部位骨折。肇事者在给伤者张小保办理住院手续后即消失,不在照面。致伤者一人在医院,无人照顾,有医院好心人和医务工作者给伤者买饭进食。十余日后才报警110,荥阳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处理二室不予事故认定,违背事实出具虚假证明。时至今日孤身老人何处寻正义。张小保现在荥阳市中医院1号楼6楼7室19床。没有联系电话。
肇事车辆豫A6D86,肇事驾驶员张运宾。电话13*******26。
荥阳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处理二室出具的证明不是伤者张小保本人真实意思表达,证明编号{荥公交z证字第【2014】第02001号}完全违背事实。其他证人张延海,张聚奎为肇事者张运宾本家兄弟亲属。刘福荣为张运宾妻子。其他证人是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张运宾喊来帮忙的。不知何因事故处理人员刘岭振违背伤者张小保真实意思表达,出具虚假证明。不予事故认定,偏袒肇事方。
请帮助这位孤残老人,传播温暖和爱心。事故现场模拟,还事实真相,显现法律公平正义。

补充内容 (2014-2-11 08:37):
严惩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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