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时光这个楼盘,从初建到站在,已有六载。停停建建,迄今只留下烂尾楼盘,埋怨垃圾,地下污水而已。作为主管单位的房管部门,尽到了监管的职责吗?当初核发预售证,是符合规定的,天运与金阁之纠纷,是不可预见的,这我们业主不怪你们。可是事情发生后,除了一个监管账户,无休无止的接访,重复的告诉业主,你们在积极协调外,还有什么。我们业主也理解,你们工作太忙,全郑州那么多小区楼盘,有问题的太多,你们确实也很劳累。但是,作为人民的政府机关,不是说我发预售证合乎规定,主管机关免责就可以了。1000多户,几千群众集数带人之心血,购买了房子,却住不进去,那种绝望无助,严重吞噬着政府的公信力。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每日都在为生计奔波,也没有像房管局那样能购买来便宜的团购房,集资房,更别妄想像东区和省检联合的房子了。我们只要求有个可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的家而已,能遮雨挡寒,足矣。 即便要求如此简单,可是似乎也是遥不可及。房子就在那里,无论你上访,不上访,他就在那里,不见进展。房子就在那里,无论你协调,或者不协调,他还是巍然不动。如此多久了,不说原来承诺的几次交房,就是土地拍卖后,为何还不见动工。在网上搜索一下,几个月来,凡业主的提问,房管局都是正在积极联系工作组协调,两公司不配合,无强制权,会积极协调作答。答来简单,无非是一个“复制,粘贴”而已。可是打大家的热情,信任却在逐渐褪去。 为何拍卖款不讲投入收尾工程,不要再说什么两公司不配合了。那只是一群丧尽天良的人而已。为人民服务,民生大于天。什么比群众的素数更重要? 我们知道房管局没有强制权利,也理解各位领导的无助。但是为何不及时上报,让上级政府领导出面,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处理此事。开发商再牛,能大得过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么?即使这些不在各位的职责范围内。那当幸福时光发出问题时,贵局为何不及时发出购房警示?这个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吧,一个简单的提示,可以避免后来的业主再上当,可以避免多少一房两卖?我们尽职了吗? 时至今日,无良的开发商仍在销售房子。我记得09年贵局就把天运的销售手续停了。昨天碰到一个年轻的业主,刚买的131多的房子.五号楼的,说是在江山商务七楼通过唯一的代理商基业公司买的。交完50多万的首付款才告知,不能签合同,只能草签。并告诉他,很快能签合同。业主拿到钥匙,没有合同,还是担心,是不是被抵押了,是不是被查封了?是不是一房多卖?中介告诉他,没有。他还在担心。时至今日,2012年6月,这种事情还在发生。主管部门的作为呢,即便没有强制权利,开发商的行为是不是涉嫌合同诈骗。贵局作为主管部门,该不该知会公安部门?还是任由更多的人拿着几十万的血汗钱,买来一个白纸,虚构着乌托邦的幸福时光? 十八大下半年就要召开了。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人,不想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也不想破坏稳定大局,给河南抹黑。所以我们希望贵局,工作组赶紧解决幸福时光,而不是到十八大时耗费精力去北京截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