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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成镇杨沟村17组村民还有没有人权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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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4:55: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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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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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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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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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登封市告成镇杨沟村十七组村民,现将登封市告成镇杨沟村村委违法制定土地补偿款方案,将依法属于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给个别人,集体土地赔偿款是属于经济组织(生产组)所有,只要是集体的一部分就应当享受这个权益,不论任何人或任何方式都不可剥夺的权益,而杨沟村委把集体土地赔偿款只分给一部分人的这种行为已严重侵犯了集体利益和个人权益。此事在当地影响重大,涉及群体利益,群众矛盾已经激化,为防止事态恶化,维护社会的稳定,请上级机关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对此事依法处置,责令杨沟村委依法平均分配。
    此致
反映人:郭金星 等二十余户村民       l联系电话:15*******78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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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封市告成镇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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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2-14 16:37: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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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2-14 15:00:32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征地款中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安置费归占地户个人,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而杨沟村委的分配方案却欲将属于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分给占地户是严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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