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刘寨办向粮机居民的解释,尽管充满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充满官老爷高高在上训斥小小百姓的恶劣习气!但是我们还是就刘寨办所回答的几个方面向其质询若干问题如下:
1刘寨办说租房补偿己达20元左右毎平米,是不是包含奖金等所谓奖金?是不是能在区政府的安置条例中体现?这20元左右,这左右是不是还不夠?要超过就不会“左右”啦!
2,虽然己达20元左右”,但是就这标准去租房夠用吗?
3,这20元毎平米过度费是不是定下就几年一成不变啦?这房租每年都在涨!能不能确定个年递增率?(20%以上)
4,如果不给于年递增率,是完全不顾市场规律的损害居民利益的!这20元所付期限是多长?
5,交房回迁:区政府征收文中说是“自土地拍挂成功后计算。”实际看来,这是个橡皮筋!想拉多长就拉多长!如果3至5年仍未拍成功?如果土地市场出了问题,如果要价过高,如果、、、、那么咱们居民可就回迁无期啦!建议从交房之日起计算:满3年后如不能回迁,过度租房费翻翻给付!
6你们到底帮助多少老工人租到了房子?还有多少套房能租给这些老工人?是不是统一报名统一租房?
请求刘寨办能代表区政府郑重回答以上问题。并且能形成法律文件张榜!相信如果认真此举,绝对有号召力!很可能会推动居民签协议的一个小高潮!推进“棚政”向前一大步!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