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举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位于金水路北侧、石桥西里路东侧,牟金岭未经批准,擅自于2007年建设一层砖混结构房一处,面积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
我执法人员于2014年2月12日到达现场,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查处,依法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郑城规)停违通字【2014】第411124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二、处理意见
按照《郑州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2013]1号文)的要求,将该处违法建设纳入已建成社区违法建设台帐,依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郑人常[2012]36号)之规定,由金水区政府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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