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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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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何时公布我的个体经营店营业执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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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11:02: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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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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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从2013年10月17日接社区电话通知低收入家庭年审,到2014年2月26日止,已经四个多月。无任何进展,心通桥已成心痛桥。
(大事记:thread-1318552-1-1.html

        五里堡街道办 2014-1-29 10:53回复如下:
        链结:(thread-1315854-1-1.html

    投诉人系五里堡辖区居民,户籍地二七区建设路46号楼附19号,因房子拆迁现居住在管城区黄家门3号楼。


    根据新通桥上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并不真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投诉人申请低收入应有居住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投诉人提供材料虚假,居住地拒绝盖章。


    网友回答:2013年10月,社区张玉霞通知低收入年审。当时明确知之没有单位,社区让找个单位,所以找朋友提供单位证明。当居住地社区也盖章。10月25日,10月28日,去五南社区已经给过了!

    二、按照低收入申请的流程,经与其约定于2013年12月13日由五里堡办事处民政科同志与社区专干一起到投诉人居住地进行入户调查,但调查时投诉人和爱人均不在家,经询问邻居也不了解他的详细情况。

    网友回答:2013年12月13日,民政科同志与社区专干入户调查,当时家人全部在家,没有询问任何邻居,如有询问邻居请提供姓名核实。也可请上一级政府机关核实入户调查是否找邻居询问。

    三、五里堡南社区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的为投诉人办理各项手续,但部分资料需要本人提供,但自接到投诉人低收入申请至今投诉人未提供收入证明,居住地所属社区也未出具有关他本人收入证明的任何材料。

    网友回答:按街办高主任要求,提供二位邻居与三个朋友证明材料,共五个的证明。有图为证!

    四、按照郑州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所有低收入家庭必须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社区于2014年1月23日通知其填写,他本人拒填。

    网友回答:2014年1月23号送材料去,张玉霞让我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需要本但签名,在不明白是年审还是重新申请的前提下,在社区张玉霞同意下,才没有填写。

    五、经社区调查,郑劲松名下注册有一家个体经营店,地址为二七区建设路46号楼附19号。主要经营服装,医药,箱包,布料,拉链,银饰等。

    网友回答:这是社区赤裸裸的诽谤与诬蔑,这个个体经营店,这是莫须有的,可以去工商所查询所有资料,这是社区在家里闭门造车的虚假信息,请社区与街办提供真实的,包括工商、税务等资料。


    五里堡街道办最后是:综上所诉,申请人完全不符合低收入申请条件。



请郑州市民政局公布我朋友的营业执照,一个党政机关不能这样赤裸裸的诽谤与诬蔑群众,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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