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荥政文〔2013〕92号)文件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荥阳市非农业户口或在我市务工2年以上的荥阳户籍农民(凭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证明)。
2.持有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申请人员为1人的须持有我市民政部门发放的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的认定证明(2012年度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0元/人/月)。
3.在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m2。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车辆登记信息或只拥有一辆农用车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据了解该老人及其长、次子均已成家,如果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可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证明等,向现居住地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0259129 60259169.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