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京花园,位于中原区淮河路8号院(淮河路金水河桥西交角)。去年国庆节前,原物业公司————郑州金京花园物业公司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突然撤离。在未经业主同意也没有公示的情况下,金京花园社区居间、金京花园物业(时任执行经理骆燕)与郑州深蓝物业(经查,三级临时资质)私自相授。用一横幅“郑州深蓝物业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就宣告进驻。为了维护业主自身权益 ,业主代表多次与社区交涉,质疑老物业撤离、新物业进驻是否合法合规,社区均左顾而言他,甚至在春节前,纵容物业公司以社区名义,在小区大门口写出一纸通知“个别业主别有用心。。。。成立业委会请到物业公司签名”的告示,并加盖金京花园社区公章。气愤不过的业主将公示拍照留存后,与社区王姓主任交涉,严重置疑社区行为违法。社区知其理亏,立马将告示撕掉。
为了缓和矛盾,业主提出,可以不纠缠郑州深蓝物业进驻的合法性,但必须公示其服务资质、公示收费许可证、承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当时社区也在场,答复说马上公示。
时至今日,郑州深蓝物业非法进驻金京花园已长达半年之年,仍拒不履行承诺,并且公然践踏业主权利,我们强烈要求物业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查处:
一、郑州深蓝物业的进驻是否合法?
二、郑州深蓝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在长达半年之间的时间内,拒不公示资质、收费许可证、不承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规?
三、未经业主同意,郑州深蓝物业将属于业主公用的6号楼——8号楼之间的车棚二楼建成仓库,用于出租牟利,是否合法?
四、未经业主同意,郑州深蓝物业将10号楼下的地下室出租给灯城的商户,用于存贮易燃易爆的灯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小区尤其是10号楼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否违法?
五、作为监管有责、代表社区居利益、被居民“民主票选”(真假选举姑且不论)的金京花园社区,对于郑州深蓝物业的或放任或纵容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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