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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情况:信访人于2013年6月通过郑州新澳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购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一套,当时卖方承诺可以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后又让买方办理假结婚等资料,至终仍没有将合同变更成,此过程中,买方交给卖房定金1万元;交给中介方中介费和保证金共计2万元。
此事件,卖方和中介方涉嫌合伙骗取买方,已向投诉人说明此情况,建议其保留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同时请投诉人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等资料,向我局提交相应的证据,我局将对中介代理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一事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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