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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市康店镇徐柏坡村书记徐振国毁田毁苗害村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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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9 13:58: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巩义市

处理时间

2014-6-30 15:16

2009年5月23日,巩义市康店镇徐柏坡村时任主任徐振国带领村干部,趁徐建中不在家之际,犁徐建中黄河滩承包地50亩,其中35亩桐树苗(08年种的,当时已35厘米)毁于一旦,多次找村、镇、市相关领导,要求赔偿,至今无果。
据悉,徐建中,男,58岁,家住河南巩义市康店镇徐柏坡村2组。1998年至2008年期间,徐柏坡村村民承包的黄河滩地与村委有的有承包合同还有一部分是口头承包合同(徐建中当时承包了100亩)。2009年徐振国上任村主任以后,他要求补签承包合同,当时他就提出了承包价以每亩200元补签,徐宏安、韩栋立、徐建中三户认为不公平,同是一片滩地,为何有的75元每亩,还有的是100元每亩,我们的为何就是200元每亩?我们三户一行到巩义市信访局反映,王竹潭副市长接见了我们。徐振国得知我们去反映不公平的情况后,恼怒至极,徐振国经过策划、带领人员将徐建中家的35亩桐树苗毁于一旦。(见图片)
树苗被毁后,村民要求村委赔偿。徐振国说:你让出30亩,随后给你补偿桐树苗款。徐建中就等了几天, 6月5日,当事人就再次找到徐振国,他又提出:村里修路,你路边的杨树需要伐掉一部分;当事人说,村里给补偿也可以伐掉(98年栽的杨树),徐振国说:等路修好后一块补偿被毁桐树苗和被伐杨树款。结果是:伐了230棵11年树龄的杨树和35亩桐树苗的赔偿款至今没有得到一分补偿。
2011年5月4日至8日,徐振国指示徐新禄分两次把徐建中所种的25亩玉米苗(约20公分高)全部犁掉,当时徐建中报警110,康店镇派出所已出警处理,徐振国说我欠村里地款,所以将玉米苗毁掉后,让徐新禄承包。当事人说,村里1、欠徐建中的2700元;2、村里修路伐了徐建中230棵11年树龄的杨树和35亩桐树苗的赔偿款;3、25亩毁掉的玉米苗赔偿,远远超过了地租款,为何一直不给我算账解决,为此事,徐建中多次找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毫无进展。
2011年5月1日晚上,徐振国指示徐新禄毁掉徐建中4年的杨树苗约7000棵,徐建中报案后,司法部门对六个人做出了民事和刑事判决,村里做徐建中工作让当事人写出了谅解书对涉案人员进行谅解处理。
2013年3月16日,徐建中去找巩义市信访局里反映赔偿情况(市长接待日),康店镇得知这个情况后立马找到徐建中,说马海山书记刚上任,此人很公道,请给领导一个面子,让书记来解决你的事情。第二天,徐建中找到了马书记,马书记说:一定把你反映的事情处理好、处理到底。随即,叫来纪检书记、综治办主任、副主任、政法书记,责令2个月内调查清楚,给徐建中一个结果。
5月16日,镇里调查结果是:当年桐树苗每颗7-8元,成品率好的是70-80%,给徐建中按照40%的成品率计算,给徐建中补偿7万元,再个你上访这么长时间了不行镇里再给你一些补偿。25亩玉米苗的赔偿和230棵11年树龄的杨树赔偿随后细说。
2014年元月2日,徐建中再次找到康店镇书记马海山,领导说再等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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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9 14:15: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已看到您反映的情况了,已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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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3 15:43:00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康店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此事件由已成立的由康店镇纪委副书记和包村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负责协调处理,镇主要领导最近(2013年12月23日,2014年元月2日)也先后两次接访徐建中。目前,此事件正在协调处理中。 再次感谢您对康店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巩义市康店镇纪委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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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11 21:43:40 |只看该作者
2013.03.16 徐建中找马海山书记,马书记表态让其政法副书记黄培杰2个月调查此事并给徐建中一个结果。
2013.05.16 马书记承诺的2个月时间到了,徐建中又去找黄培杰,黄书记说事情调查过了:当年的桐树苗价格为7-8元,最高成品率70%-80%,
你的成品率按照40%算吧,徐振国同意赔偿你7万元,如果你要是嫌少的话,政府可以补贴点(未说明具体金额)。徐建中当时反驳说道,我的桐树苗是2年树苗,成品率按照40%来算,明显是不公平的,2年树苗成品至少在60%-70%,这个和40%也差的太多了吧。
徐建中当场表态不同意这个赔偿方案,所以说这个结果根本就是不公平的,也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处理结果,所以至今这个事情悬而未决,徐建中为此件事情,基本上每个周一和周五,都要去镇政府找人解决,而康店镇镇政府,从副书记黄佩杰,到综治主任王丽娜,以及再到马海山书记,徐建中因为被徐振国犁桐树苗事情,就像一个皮球一样,被镇政府领导踢来踢去,这个说找那个解决,那个说找这个解决,从2013.5月份到现在2014.3月份,一件小小的明显徐建中占理占据的纠纷事情,经历了一次跨年,整整一年的时间,距离马海山书记接访快一年的时间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亲爱的网友们,大家评评理,这是什么原因呢?不就是政府不作为吗?拿了国家的俸禄,不帮老百姓办实事,这就是赤裸裸的官官相护啊。

2013.12.23 康店镇政府某领导接待徐建中来访,说道补偿徐建中种黄河滩地15年,但是不给任何书面合同和手续。敢问一下康店镇政府承包黄河滩地而不签任何合同和没有任何手续,这个不是个空头支票吗,这个不是打白条行为吗?康店镇镇政府就是这样办事糊弄老百姓的吗?

试问一下康店镇纪委,网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的网友们,这样的结果徐建中能接受吗?肯定不能啊!这不是明摆欺负老百姓吗?康店镇镇政府这样糊弄老百姓的不作为行为,就是明摆的官官相护啊!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深入细致的调查此件事情,给徐建中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监督,同时更希望康店镇镇政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这件事情,让大家看到一个真正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的好的政府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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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4-3-17 14:39:48 |只看该作者
经康店镇人民政府调查,该镇徐柏坡村2组村民徐建中在承包该村集体的黄河滩地时,长期没有按照合同交付所承包土地的租金。2011年1月,该村村民大会决定收回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委员及部分村民组长证明,该村收回其承包垢集体土地时,该地块无树苗。目前,该事件正在协调处理中。

                               康店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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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17 21:23:20 |只看该作者
广大网友们:
经人民政府调查给出的结果应该是值得推敲和论证的吧?但是这次却不是,是错误的,并且荒唐的离谱。
针对以上两条“长期没有按照合同交付所承包土地的租金。”和“2011年1月,该村村民大会决定收回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该村收回其承包垢集体土地时,该地块无树苗。” 徐建中可以给出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解释,足以使这些结果显得荒唐可笑!     
“长期没有按照合同交付所承包土地的租金。”徐建中想问一句,康店镇政府得出的这个结果是从何而来?是为徐振国非法犁徐建中50亩桐树苗找个合理的解释吗?还是听信徐振国的一面之词呢?徐建中承包黄河滩地将近15年,从98-09年的10年地租,到09-14年的5年地租,都不欠徐柏坡村一分一毫的地租钱。
其中09-14年的合同中,这里要详细讲一下:09年我之前10年合同到期后,准备继续承包,徐振国上任后提高承包地的价格,将之前的每亩100元涨到200元,徐宏安、韩栋立、徐建中三户认为不公平,同是一片滩地,为何有的75元每亩,还有的是100元每亩,我们的为何就是200元每亩?我们三户一行到巩义市信 访局反映,王竹潭副市长接见了我们。徐振国得知我们去反映不公平的情况后,恼怒至极,徐振国经过策划、带领人员将徐建中家的35亩桐树苗毁于一旦。这就是徐振国犁徐建中50亩桐树苗地(含35亩桐树苗)的事情经过。
树苗被毁后,徐建中要求村委赔偿。徐振国说:你让出30亩,随后给你补偿桐树苗款。徐建中就等了几天, 6月5日,徐建中就再次找到徐振国,他又提出:村里修路,你路边的杨树需要伐掉一部分;当事人说,村里给补偿也可以伐掉(98年栽的杨树),徐振国说:等 路修好后一块补偿被毁桐树苗和被伐杨树款。结果是:伐了230棵11年树龄的杨树和35亩桐树苗的赔偿款至今没有得到一分补偿。
09-14的合同就是在此背景环境下签订的,合同的书面价格为180元每亩,当时徐振国说为了给上面一个比较好的交代,算是面子工程吧,实际上你们按照144元每亩的价格吧,先交2年半的,于是徐建中就交了两年半的地租(09--11年的),至于11--14年的地租,徐建中因为徐振国承诺的230棵11年树龄的杨树赔偿款、35亩桐树苗的赔偿款以及2700元的欠款,还没有到账。正所谓的是徐振国带领的徐柏坡村还欠徐建中钱呢,怎么能让徐建中再交钱呢?
下面来讲第二个问题:“2011年1月,该村村民大会决定收回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该村收回其承包集体土地时,该地块无树苗。”
徐建中说徐振国犁桐树苗的事情是发生在09年,11年时候何来的桐树苗呢。是当时徐建中种的玉米苗,09年犁桐树苗的证据  第一:有犁桐树苗的司机王耀民的证明  第二:在被犁地的一周前,徐建中雇了12个人去块锄地撒肥。 09-14合同期间,徐柏坡村欠徐建中的钱款不还,却催促徐建中交11-14的合同款,徐振国抵赖自己之前承诺的欠徐建中的钱况且这也是合理合法的该归还徐建中的钱不还。11年1月,在徐建中承包黄河滩地承包期的合同法律效力期间,徐柏坡村有何权利收回徐建中承包的土地呢?当年4月20日,徐建中种下玉米苗。5月4日,徐新六却犁掉了徐建中种的玉米地,当时徐建中立马报警,110当时有出警记录。徐建中的黄河滩地还在承包期内,为何徐新六敢这么公然违法犁地呢?那是因为徐振国又把地承包给徐新六,这不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吗?并且作为村干部还纵容村民违法。徐建中承包的地,现在仍然有徐新六种着,这还有天理吗?这还有王法吗?康店镇政府何时出来行使一下人民公仆的义务呢?这种事情岂能纵容存在呢?
     亲爱的广大网友们,09年发生的徐振国犁徐建中承包的黄河滩地一事距今有多久时间了,
5年啦,康店镇政府现在给出了这样一个结果!5年啦,给出了一个大家看来都荒唐可笑的结果!5年啦,给出了怎么也说不通也行不通的结果!

这是人民公仆为人民做主的办事节奏吗?
这难道不是康店镇镇政府不作为行为吗?
这难道不是康店镇镇政府和徐柏坡村徐振国官官相护的最好佐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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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9 09:14:30 |只看该作者
       12年5月1日 徐新六雇人砍徐建中10亩杨树苗(合计近7000棵,树龄4年),徐建中当即110报案。5月29日经调查后森林公安局警察将嫌疑人徐新六刑事拘留。在此期间徐振国通过关系,在案件没有调查清楚的时候,申请徐新六取保候审。6月4日,嫌疑人徐新六取保候审。7月11日,森林公安局把徐新六非法砍伐杨树苗的卷宗送到检察院。夏收将近结束的时候,徐振国带领村干部,各小队队长和妇女小组长到徐建中的承包地,夏日正当午查树苗数量,为徐新六一案做伪证。8月8日,因为徐振国做的伪证树苗的数量,卷宗被退回。后来森林公安局经过实际勘察,并由巩义市公证处公证被砍杨树苗 6825棵。显而易见,徐振国带领村干部做的都是伪证。12月26日,卷宗重新送到检察院,13年4月2日,检察院依法对徐新六处理。
      徐新六这种砍伐树苗是属于严重的、恶劣的违法行为,为什么从12年5月1日发生开始到处理结束的13年4月2日,经历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呢?难道不是徐振国在期间从中作梗吗?使案件办理的进度一拖再拖,这明显属于公开干扰司法办案行为!振国在此期间充当的什么角色呢?不但不给予受害者徐建中合法的保护,反倒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助违法人徐新六,种种迹象表明,徐振国在整个事件当中,不再充当人民公仆为民做主的角色,不是站在正义的一边,而是想尽办法帮助违法者徐新六,干扰森林公安局的司法办案,竟然站到了邪恶势力的一边,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
       试问一下,康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这样的村干部,不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反倒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为什么还被评为12年和13年的功勋支书呢?
       请问一下康店镇镇政府,评选功勋支书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呢?能否给徐建中和广大网友一个公开的,透明的评选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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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3-19 22:23:46 |只看该作者
      2012年.徐柏坡、曹柏坡、董柏坡一起选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由村民选出的代表们来投票,当时代表们投票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是曹柏坡的曹应西,徐振国当选的是政协代表。据知情人士透漏,康店镇政府在消息未公布之前,接到市领导一个电话后,就修改了投票结果,变成徐振国为人大代表,曹应西为政协代表。
     广大网友朋友们,康店镇政府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违规违法操作,擅自改动由公民投票选结果,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违法公民选举法的?
     请康店镇镇政府给出合理的解释,给广大村民和网友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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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3-19 22:24:40 |只看该作者
     2012年.徐柏坡、曹柏坡、董柏坡一起选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由村民选出的代表们来投票,当时代表们投票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是曹柏坡的曹应西,徐振国当选的是政协代表。据知情人士透漏,康店镇政府在消息未公布之前,接到市领导一个电话后,就修改了投票结果,变成徐振国为人大代表,曹应西为政协代表。
    广大网友朋友们,康店镇政府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违规违法操作,擅自改动由公民投票选结果,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违法公民选举法的?
   请康店镇镇政府给出合理的解释,给广大村民和网友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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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3-20 19:18:16 |只看该作者
      2012年6月20日,在徐柏坡村委,由康店镇某领导参加徐柏坡党员(徐振国)转正,举手表决时,候选人徐振国却在现场,于是徐柏坡党员们谁敢不举手?顺理成章徐振国转为正式党员。许多老党员会后,愤愤不平的说,哪有本人在场这么选的?这不是强奸民意吗?   
     请问康店镇镇政府的领导,这样选拔党员符合党章规定吗?是正常的合理的选拔程序吗?是谁在有意袒护徐振国,这样怎么保证党的队伍绝对的纯洁呢?
    广大网友们,这可以理解为是康店镇政府的乱作为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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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3-23 09:19:26 |只看该作者
     2013年3月15日,巩义市市长接待日,徐建中因为徐振国犁其桐树苗一事准备去市长办公室,康店镇综治办公室主任带领两人将徐建中劝回,说:“马海山刚上任,他为人正直,你就相信他会给你解决事情的吧”于是,徐建中返回康店镇政府,马海山书记将事情交办给当时镇长助理张恒星,起初徐建中要求经济赔偿, 但镇政府张恒星和综治办主任王娜丽给出一个方案,继续种地70亩,每亩地租100元,但是继续承包地在13年和15年之间没有协调好,之后镇政府领导又调转方向,转为赔偿钱,至于赔偿金额一直都没有说住,在其间徐建中又多次找马海山书记,马书记每次都答应满满的,但是镇政府协调人员却在承包地的年限和赔偿金额上反复无常,多次敷衍徐建中说解决问题,结果事情的解决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进展。
      从去年3月15日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的时间,老百姓找康店镇政府解决问题怎么就这么难呢?镇政府有没有在老百姓的事情真正用心呢,放下姿态帮助老百姓真真正正的解决问题呢?马海山书记多次承诺的解决问题,一年的时间也没有出结果,这难道就是马海山书记的不作为的当政作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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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3-24 22:26:01 |只看该作者
       2013年7月26日,徐建中找好销路,准备卖柳树苗,徐新六却蛮横无理阻止徐建中卖树。徐建中找康店镇解决问题,当时,康店镇政法书记黄培杰派一行5人来到徐柏坡大队协调此事,却没有结果。徐建中卖自己地的树苗被无端阻止,堂堂镇政府5个人却束手无策吗?这难道不是明显的不作为行为吗?黄培杰作为镇政府领导怎么可以任其这样的不公平事情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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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3-27 22:24:48 |只看该作者
                康店镇镇政府,你去哪里啦?  --------徐建中质疑康店镇政府的回复

       “经康店镇人民政府调查,该镇徐柏坡村2组村民徐建中在承包该村集体的黄河滩地时,长期没有按照合同交付所承包土地的租金。2011年1月,该村村民大会决 定收回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委员及部分村民组长证明,该村收回其承包垢集体土地时,该地块无树苗。目前,该事件正在协调处理中。

                               康店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

            此回复是3月17日康店镇政府官方出来的回复,但是从17日到现在27日,徐建中没有接到康店镇政府任何人的协调帮助,对于跟帖的内容也无任何回应,广大网友们,难道康店镇政府和马航M370一样消失了吗?如果不是,那是不是更说明康店镇政府的不作为呢?徐建中希望康店镇政府领导们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及拿出解决和协调问题的具体行动来,而不是搪塞和敷衍的解决问题。也希望有关领导给予监督和督办,更希望广大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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