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您所述,根据您原单位公积金的所属机构,可分为两种情况:
1、若您原单位与新单位公积金均在市直缴存,且缴存月份连续正常,无断月、隔月等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若您原单位公积金在其它管理机构缴存,需将公积金转入郑州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并由原单位公积金所属机构出具个人公积金缴存明细(加盖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专用章)和未贷款证明(加盖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信贷专用章),原公积金缴存月份与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月份连续正常,无断月、隔月等情况,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情况需携带贷款所需资料到前台审核,以前台审核为准。具体请参考:typenews.asp?id=152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除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系统维护日),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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