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的公开信 我是河南郑州中牟县一名普通的工人,是豫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名受害人,该案由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区第一分局负责侦办并成立工作组处理财产处置兑现和维稳工作。根据二七区人民法院 :(2012)二七刑初字第320号刑事判决书,至2011年底该案案发,到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报案登记的豫达公司与群众签订的尚未兑付(到期)的借款合同共涉及496人,合同677份,协议总金额175672000元,该案主犯已于2012年七月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刑入狱,但是时至今日,2014年3月11日,我们496个被害人的血汗钱依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刚开始我们一遍遍的跑工作组还会被告知借款方财产被查封,五一、十一甚至年底一定会兑付,但是随着谎言的一次次落空,两年多来,我们多次到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等相关部门询问并上访,面对的只有这些专政机关的强权和冷漠,我们变得甚至一点信息和说法都得不到,受害群众的心都彻底凉了。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何在?!在党中央大力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和严格推行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的今天,希望我们的人民公安本着强化为民司法、保障社会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崇高使命,积极担负起其应有的行政义务,尽量并尽快的为我们这些受害群众挽回血汗钱,不要拿着纳税人的钱让群众说你们是:“大盖帽,两头翘,吃完被告吃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