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路65号通和盛世经适房小区 三级物业单位 泰安物业公司,前期与业主签订1.15元的物业合同,现又采取欺瞒威逼利诱等手段(例如交房签订物业合同不允许看,不签不给钥匙,不给燃气卡等等)逼迫业主从新签订1.35元一级物业服务的合同,已有部分业主迫于无奈签署了1.35元的新物业合同,物业拿着这部分新的合同去物价局报批,据他们说还被批准了,我想知道物价局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调查过他们的物业服务是否达到了合同所述的一级物业标准!物业服务多项不合格,路灯昏暗 动态景观缺失,安防监控缺失,车辆停放管理缺失,两千多户仅有一个小小的电动车棚,切投币一元只能充电四小时,根本充不满,且仅有那么几个充电位置,造成诸多用户无法给电动车充电,致使院内私拉电线严重,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合同中约定的单元门也未安装。现在一个院内两种收费标准,业主抵触情绪很大!现在很多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重新调查审批这份新的物业合同!还业主们一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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