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郑州市公安局纪委:我叫宋福群,男,45岁。家住中牟县刁家乡宋家村。今向贵单位反映中牟县公安局刁家乡派出所滥用职权办理案件一事。2014年8月9日,我家48袋大蒜【计2400斤,折现金3840元】,在家门口被盗,报案后,中牟县刁家乡派出所立案调查。经勘察现场并调取现场监控,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我村村民宋建民,陶小红夫妇,随后将其抓获。事情到2014年9月4日,刁家乡派出所在事先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宋建民,陶小红夫妇释放,并委托我村村主任宋红卫在村广播上公开恢复其名誉。我向刁家乡派出所提出异议,派出所刘文峰所长以监控不清,无法辨别为由,将宋建民,陶小红夫妇释放。2014年10月8日上午去中牟县公安局投诉科说了这个情况,他们竟然不予理睬说案件太小,去任何地方都无人接待,没人管。我对中牟县派出所的作为很不理解,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关注此事,派出所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违规办案的事情,依法维护我的权益。举报要求:1,我家48袋大蒜被盗案件的事实真相查清楚。2,公安机关帮助追回我的各种损失。3,公安机关释放宋建民,陶小红夫妇是否合法,若不合法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宋福群:电话: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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