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得拆迁通告,第一句话为维护广大XX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高新区合村并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村庄改造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当前的方案的实质是“按房拆,按人分”,结合高新区现状,可能绝大部分人都改善了生活条件。
但按照统一的方案来,也总会有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而拆迁工作人员总以统一规定为由搪塞,扣帽子让群众支持集体的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指出,宅基地征收要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拆迁农民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保障新购房屋居住水平不降低。
其他的更多中央和省市文件我不再逐一列出,但每个文件都规定了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村民的居住水平。这些文件,如果将来需要走法律途径或者行政途径,我们可以一一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策,为新的时代的农民,我们自己支持政府理解政府的各种方针政策,支持政府工作,遵法守法,支持公共利益,但是我们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也不应该受到严重损害。
现在,我就问一句话,高新区如何保护部分被统一方案误伤的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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