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路勤劳街口汝河路口修房顶漏水的广告车每天使用车载喇叭巡回播放广告,影响交通,噪声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这个问题反映几年了,为什么解决不了?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全国都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部门都在整顿“四风”,为什么你们任由修房顶漏水的违法广告车横行?
这些广告车有固定的停车地点、固定的巡回路线,有车牌号,查处应该不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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