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献血多年,陆续献血1400cc,已达到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标准。如今祖母卧病,输血后报销用血费用时,需要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母子关系证明。父亲先后出具了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祖母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村委会开具的母子证明,可是绿东村派出所工作人员均不认可,并说明:需要老户口本(父亲与祖母户籍在一起的老户口本)、个人档案中写有母子关系那一页的复印件。可是老户口本早已不在,父亲查了档案中也未查找到有效的资料。在此我想问一问:群众路线开展以来,属基层最有力度,可是为何派出所连父母所在村委会开具的证明都不认可??我国居民的户籍本属所在派出所管辖,难道派出所都查不到个人的户籍?还非要群众跑来跑去为派出所提供证据??父亲多年来为国家血库作出贡献如此之简单,如今需要国家给予回馈反而如此之难,这难道不违背群众路线的主旨?? 在此,我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我们群众一个解决方案,不要让“解群众所难”成为一句空话,也不要让“群众路线”成为形式主义。正如黄渤在春晚中唱到的“养老生病不差钱 有政府来买单 这就是我的中国梦”,还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圆了群众的中国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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