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接到市网办批转的您反映的问题后,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令出租办就网民反映问题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根据网民反映情况,查看投诉登记本记录,发现7月12日已经登记有豫ATB425投诉,并且已经作出处理意见:1、停运三天,到公司学习;2、退还多收乘客费用;3、依据交通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感谢您对出租行业的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强出租车管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大监督举报的处理力度,凡被乘客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按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从严从重处理。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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