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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郑上路同汇花园物业私卖停车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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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22:54: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389小时:53分钟

近期发现郑上路同汇花园物业未经其物业委员会同意私卖停车位,有人私自在停车位地面上安装停车挡板(马鞍子 )另外小区内闲杂车辆停放较多,物业不作为,不去管理,造成业主车辆夜间无处停放, 请房管局监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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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4-14 09:56: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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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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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5-6 09:39: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中,约定小区规划车位采取收取一定占位维护费的方式有偿使用,该费用专款专用,用于园区公共事务支出,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小区自交房至今,由于目前入住率还没有达到50%,目前小区的停车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在管理过程中,除小区业主外,物业公司没有对外进行出租,也并未私自出售车位,并且所有出入车辆都进行登记,外来闲杂车辆统一停放在门外临时区域,不允许在小区内占用车位停放。
       我局已告诫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开展各项服务,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积极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共同营造和谐家园。
       物业公司表示针对车辆管理问题,目前正在进行以车位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以便于下一步完善服务,努力实现园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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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7 12:42:15 |只看该作者
《前期物业协议》就是一张白纸签上名字,前面内容都是他们后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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