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了解,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中,约定小区规划车位采取收取一定占位维护费的方式有偿使用,该费用专款专用,用于园区公共事务支出,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小区自交房至今,由于目前入住率还没有达到50%,目前小区的停车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在管理过程中,除小区业主外,物业公司没有对外进行出租,也并未私自出售车位,并且所有出入车辆都进行登记,外来闲杂车辆统一停放在门外临时区域,不允许在小区内占用车位停放。
我局已告诫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开展各项服务,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积极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共同营造和谐家园。
物业公司表示针对车辆管理问题,目前正在进行以车位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以便于下一步完善服务,努力实现园区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