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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二胎生育标准,申请二胎时已怀孕,交纳5000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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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15:29: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符合二胎生育标准,申请二胎时已怀孕两个半月,交纳5000罚款有何依据??在申请二胎时商都路办事处计生办说按照1500一个月计算 ,该交钱了 又说要5000 ??而且交钱没有任何收据,这个是否符合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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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19 16:45:16 |只看该作者
你好,按照你反映的情况,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 :“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未领取二孩生育证怀孕,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警告,及时办理生育证的。根据《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不予罚款处罚。如有疑问,请咨询郑州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电话:67883344.
    谢谢!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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