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您的反映,梧桐办事处高度重视,经调查,郑政文[2007]170号文《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郑州高新区基正盛世港湾项目,是高新区最早的城中村(郭庄)改造项目之一,一期工程于2006年12月立项开工,2009年初19栋楼竣工完成,因为此19栋楼是建于郑政文[2007]170号文件颁布之前的项目,应该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情况收取天然气和有线电视初装费,且当时是在客户完全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2007]170号文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后,基正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后期开发的楼房,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从未再收取天然气和有线电视初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