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管城区教体局答复如下:
郑州市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程序和有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包括: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本、家长调令及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针对以上规定,建议家长先到管城区港湾路小学咨询一下是否有学位,如有空缺学位、学校愿意接受,即可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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