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康桥金域上郡地下停车收费问题,我局已派检查人员实地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
该小区物业为河南太平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在业主购房时与业主同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以该小区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物业于2012年4月26日在二七区物价局进行了价格备案。由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2014年9月1日之前双方签订的,因此还应执行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
如您对签订的协议有争议可以参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执行。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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