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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澳龙港湾乱收费,巩义物价局不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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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08:45: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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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3小时:44分钟

巩义市澳龙港湾小区自2010年开发以来,问题诸多,坑苦了诸多购房业主,现在又逼着业主交钱。主要问题有:
1.延期交房。2010年8月-12月期间,我们交首付房款30%,开发商承诺我们在24个月内交房,12年拖到13年五一,五一过了,开发商又说到十一,十一过了又说到14年春天,至今2014年5月8日,仍没有交房的意向。
2.乱收取费用。(1)2014年5月1日,在开发商没有和业主签购房合同,没有交房的情况下,通知所有业主交配套设施费。据开发商通知上的内容和售楼处计算的配套设施费包括:暖气初装费,燃气初装费,热水费,智能化系统费。更离谱的是,同一小区内,收费标准竟然不一样,暖气初装费从80元/平到100元/平不等,热水费从80元/平到150元/平不等。最要的是,开发商“五证”时间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0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2年5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2年12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3年6月。根据《巩政文〔2011〕33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凡建设项目属住宅类,城市配套费70元/㎡应并入房屋销售综合成本,不能另外收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2月10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以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开发商就不该收取我们的配套设施费,澳龙港湾违法违规收取业主费用。另据业主调查了解,开发商开发的其他小区收了热水费之后,至今小区也没有通热水。
(2)业主在交房款期间,开发商说私自收取所谓的“滞纳金”。请问开发商凭什么能收取业主的血汗钱?
3.业主购房交房款至今,没有任何正式的法律凭证。自2010年业主交首付房款之后,业主陆续又多次缴纳房款,大部分业主已交房款的70%以上,甚至已百分之百缴纳房款。然而,业主手里只有一张开发商给的收据单,开发商从未提及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出据收房款正规发票。业主看着连开发商的章都没有的收据,欲哭无泪,上诉无门啊!!
4.以不能公积金贷款的理由欺骗业主多次缴纳房款。2010年交首付款时,开发商承诺能贷款按揭。2012年开发商说需要缴纳房款到70%来办公积金贷款,我们业主相信了,交了。2013年开发又说贷款办不下来,需要我们交够房款的95%,2014年开发商又以无法办贷款为由,让所有业主交齐房款和配套设施费。公积金是国家为在职员工购房的专项基金,难道还有停办的可能?为何我们的开发商就是说办不下来?据广大业主的调查了解,澳龙港湾开发商在2010年-2014年期间根本没有在公积金办公室备案。2014年五一期间,我们从公积金办公室了解,澳龙港湾已备案,可以办理贷款。然而开发商依然通知我们交钱,天理何在?中国是法治社会,以人为本,然而我们业主的权益何在?
5.小区房子与购房时的面积缩小。小区业主按购房时的房屋面积交钱,实际房屋面积小,多交的开发商也没有退。一业主实际情况,原面积141.49现在贷款面积134,收配套费安141.49收,答复是房管测少,不准.开发商一手遮天啊。
我们算了一笔账,广大业主至少都交了房款的70%,30万,小区总共926套房,20层以下全部售出,按销售了70%的房,926*70%*30万=19446万,我们交的钱只多不少,2个亿盖不起来一个小区?据我们了解,开发商同期又开发了新的楼盘。开发商把我们业主的钱用到哪里去了?
尊敬的政府领导,现如今房价如此之高,老百姓买房不容易,钱都是两代人甚至三代人才攒起来的血汗钱,遭遇了这样的开发商,我们欲哭无泪。真心的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解决我们的问题,为巩义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谋幸福。
我们要合同,我们要发票,我们要贷款,我们不要乱收费,我们要我们的房子,我们要维护我们的权利!!
希望领导重视解决。
现在巩义物价局做出回复说这些收费是合理的,说巩义市各局签的都有协议,我们业主到现在都没有看到过什么协议,协议的你内容更是不知道,忘郑州市领导给予调查。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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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5-23 08:47:39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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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26 17:25: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澳龙港湾开发商收费问题,我局已进行了调查,并已在郑州社区直通车(心通桥)上面给予了回复。至于您所说的协议内容等问题,建议与您所属购房单位联系查看。同时我局与开发商进行联系,明确要求其与购房单位一道加强与购房户沟通。
    为方便与您联系沟通,请告知您的联系方式;或直接拨打我局电话64381545进行联系。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巩义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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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27 09:23:27 |只看该作者
巩义物价局 发表于 2014-5-26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关于澳龙港湾开发商收费问题,我局已进行了调查,并已在郑州社区直通车(心通桥)上面 ...

中国足球  踢来踢去 就是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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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27 19:38: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应回答巩义市澳龙港湾有没有打地热井的资格,有没有收热水费的资格。它的合作乙方有没有上述两种资格。均无资格的甲,乙双方有没有协议收取他人热水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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