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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在心通桥上咨询天然气安装费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发改收费函〔2010〕77号)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归并后,取消了燃气市区管网入网费,并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0元/平方米)中的22元/平方米为天然气建设配套费;燃气庭院管网、户内设施建设费,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定额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电话67189778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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