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龙湖镇村民们一点期盼 我们是新郑市龙湖镇部分村民,我们要反映的是,5月份以来,我们龙湖镇政府对当地村民以及外地商户在本地租赁土地上建筑的仓储(仓库),大都是本地村民与外来商户联合共建的(股分形式),以非法建筑对其进行拆毁。 首先肯定的是,镇政府对非法建筑进行拆毁无可争议,可是让我们村民不明白的是,政府这边拆迁,那边还在新建。说起我们龙湖镇“非法”建筑仓储,因为郑州市区近几年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和市场外迁带来的商机,当地村民们见建筑仓库对外租赁是一笔不小收入,个人有钱的就自己建筑,自己没钱的就联合外地人共同建筑,建筑仓库对我们当地部分居民来说,也成了近年来的主要经济来源,当地部分村民靠对外出租仓库得到了收入。 如果把这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仓库全部拆除,龙湖镇周边市场的商户们的货物往哪里放?试问在龙湖镇哪里又能找到有合法手续的仓库? 建筑仓库对外租赁赚钱,近几年咱们龙湖镇的不但荒沟、荒坡等荒废闲置地成了“香饽饽”,少数村民在可耕地上开始建筑起仓库,有当地村民自建的,也有和外地商人联合建筑的。我们不是反对当地政府对非法建筑拆毁,建筑在可耕地上的进行拆毁并不反对,可是对建筑在荒沟、荒坡等原本闲置荒废处,我们费了很多人力、财力(包括机器设备)的仓库也进行拆毁? 本次当地镇政府在对拆毁所建仓库的政策,让村民们不能理解的,镇政府就一个政策,一律视为“非法建筑”一分钱不赔偿,由于政府不赔偿,前几年建筑起来的勉强不赔钱,近年建筑的起来的仓库就赔大了,靠借钱和贷款的村民债台高筑,当地村民赔得血本无归,外地投资人同样遭此命运。 最后一点我们要说的是,当地政府为什么在村民们刚开建时没人前来阻止?非要等我们村民们花大笔人力和财力建筑完成后才下达政策强行拆毁?如果当地政府在这些“非法建筑”消灭在萌芽期,完全可以避免当地村民们和外地投资人大量人力、财力的浪费。 政府一个“拆”字,要牺牲老百姓们多少利益?龙湖镇政府如果能够提前下达此“禁令”,把事态消灭在萌芽中,老百姓如果不执行,村民们也就无话可说了。 由此盼望当地政府能够以保护老百姓利益着想,尽量避免干损失老百姓们利益的事。
左为拆毁的,右为正在施工建设新库房(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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