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76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养犬严重威胁安全和生活环境(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11 09:53: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4-6-20 18:42

致郑州市委、市政府,惠济区委、区政府:

郑州市惠济区普罗旺世小区内,饲养犬类居多,尤其是中大型犬类还时不时的出现在小区游园内。饲养宠物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不遵守模范道德和社会公共管理就丧失做人的基本。在如今的社会大家庭中需要一名或多名“家长”来维护共同的利益,任何一个家庭都不希望受到任何安全性威胁,更不能容忍宠物的随意大小便,这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度不便以及担心,半夜的犬吠,日常的追逐,撕咬。更有甚者将普罗旺世5期的休闲步道作为养狗遛狗的场所,并随意放任四处奔跑,经常看到狗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在步道休闲的大多是孩童和老人以及妇女,他们的抵抗程度相对薄弱,尤其是儿童和老年人,对于附有攻击性的狗来讲实属危机四伏,一旦发生问题可想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公共安全性,势必得到质疑。

在此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对普罗旺世所有小区,尤其是公众活动娱乐场所进行清查和必要的限制。杜绝任何安全性危害的发生,利国、利民。

1、  取消犬类饲养;

2、设置安全港,教育和疏导带犬游人的行进路线;

3、全面进行排查登记,对养犬人实行实名登记,对宠物实行挂牌管理并落实责任制度。

4、征大犬类饲养税额;

5、禁止犬类进出行人安全和食品等公共场所。

6、任何犬类出行必须配搭安全绳索且长度要严格控制,防止危害发生。

7、对饲养犬类的人实行定期学习教育。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6-12 10:33:07 |只看该作者
亲,反映已收到,尽快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4-6-12 22:15:54 |只看该作者
近几日依旧如此,竟出现l半米高的白色犬只(未附带任何安全措施,放任乱跑),只因当时没带相机和手机,不然一定拍照作证!恳请政府尽快治理!辛苦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4-6-13 18:44:42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 6月13日,丰庆路中队4名执法队员前去普罗旺市小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首先找到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其了解该社区居民的养犬情况,之后执法人员在小区内巡查,巡查中发现一居民遛犬未系犬链,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了解,经仪器扫描该犬只已注射芯片,属有证犬只,执法人员现场对犬只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个人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之规定,犬只主人当即为犬只系上犬链。
    下一步,执法中队会继续关注普罗旺市小区违规养犬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养犬情节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还居民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亲若发现社区内有违规遛犬现象,可拨打我局24小时投诉电话63928110,也可直接拨打中队办公电话63850796,我们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4-6-13 18:46:20 |只看该作者
      亲若发现社区内有违规遛犬现象,可拨打我局24小时投诉电话63928110,也可直接拨打丰庆路中队办公电话86522993,我们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4-6-21 22:00:51 |只看该作者
谢谢!希望能有效治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9 07:4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