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8年前后购得河南红日地产开发的郑公馆房子,购房协议上明确写着,正规商品房, 70产权,开发商负责办理产权手续,到目前没取到房产证。2014年初,金水区北林办事处,以,桑园村连片改造为名,要求拆迁 郑公馆,补偿标准随村里,且赔偿标准不合理,我们不解的是: 1、作为 金水区2009年第四季度重大建设项目的郑公馆,为啥变成小产权房(详见金政(2009)98号文中,北林路 第7项)2、红日公司2009年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5大证,2009年5月7日郑州晚报 A08版对该小区,手续不全,违规开发有报道,,为啥2009年还让红日对外销售?当时报纸刊登出来以后为啥政府不出面制止?为啥北林办事处还出面协调让先入住?如果说郑公馆是违章建筑,为什么2009年不拆迁,,非等到我们都装修了,入住了5年的2014年拆迁?,现在拆迁我们十万多的装修费就要打水漂,,,3、现在全国小产权政策尚没出头,我们的补充标准是如果确定的,目前的断水断电行为符合 党的群众路线吗???? 以上内容请一一做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