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为今天的我,都是被一名叫薛红艺的公安人员欺骗所导致的。 我叫郭春好,1976年生,家住登封市嵩阳办事处南街村三组。我的两个女儿没有父亲,我没有正式的工作,我们母子三人到处飘荡。生活的艰辛令我时时落泪,可是人生没有回头路,为了两个女儿,再苦再累我也要挺下去。 鼓了很大的勇气,我决定向广大网友揭露登封市公安局薛红艺(先后任登封市公安局刑侦中队副队长、徐庄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欺骗我感情,后将我抛弃、利用家族势力欺压我的丑恶行径。我说这些,希望人们能看清他的真面目。 1996年,我在少林寺景区附近一饭店打工,薛红艺在少林派出所上班。期间,薛红艺多次去我打工的饭店吃饭,次数多了,两人认识,后逐渐熟悉。现在,我回想起来,当初若没有认识他,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发生。 当时,我们的关系也只是熟悉。一年后,我与人结婚并育有一子,生活过得虽然平淡,但也算有滋有味。2000年的一天,薛红艺突然找到我当时的婆家,那天,我不在家中。后来他数次到家中找我,并口口声声对我说,你怎么结婚了,我一直在等你。 不可否认,女人有时会经不住男人的花言巧语。薛红艺花言巧语的确有一套,他只要一见到我就对我说,怎么怎么爱我,会怎么怎么对我好。2003年左右,薛红艺告诉我,他已与妻子离婚。我相信了。后来,我与他住在了一起。 2004年,我生了大女儿郭小丽(化名)。随后,薛红艺多次在外面与别的女人有染。气愤之下,我更换了住址。决定不再和薛红艺来往。然而,薛红艺通过打听知道了我的住址后,多次找到我,又对我花言巧语说要和我恢复关系,以后一定会对我好。女人的心总是软的,我又相信了。就这样,又和他恢复了关系。 2006年,我怀上二女儿,此时我才知道,薛红艺并未和他的妻子离婚,原来他一直在欺骗我。 2007年,在医院住院生产期间,他对我不管不问,把我一个人丢在医院,一点医疗费用也不给我。我对他彻底失望,在朋友的陪伴下生下女儿,此后,我和薛红艺断绝了一切来往。 我欲哭无泪,我一个弱女子带着两个女儿如何生活?多次找到薛红艺要求他给我们母子三人一点生活费,被他拒绝了,他否认两个女儿是他的。 于是,我开始寻求帮助。2007年,我向登封市公安局反映了此事,经协调,薛红艺答应给两个女儿一定的生活费用,可一直未兑现。2008年,我向登封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薛红艺抚养两个女儿,但法院一直不予开庭。 直到2011年,我更改了诉讼请求,决定自己抚养两个女儿,法院才给予开庭。一审判决,薛红艺只承认大女儿是他所生,否认二女儿,我要求去做亲子鉴定,被薛红艺拒绝。 二审判决,法院判定薛红艺每月给予两个女儿每月588元的抚养费用。判决书下来后3天,薛红艺利用关系更改判决书,把每月的抚养费从588元改为367.5元。而法院称,更改是因为抚养费用算错了。 几年来,我数次寻求帮助,由于薛红艺的哥哥薛红泽(音)势力强大(先后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登封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为登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薛红艺一分钱也没给。并称,你去告吧,你告到哪里我都不怕,看你能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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