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集体户口,户口挂靠在一个高新区的一个公司,目前在北京生活,已于2011年3月结婚,并于2013年5月生育一女,由于符合单独二胎政策,我们准备在北京申请生育二胎,且目前已怀孕2个多月。在北京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外省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即我的婚育证明,证明我是初婚,已生育一女。但我所属的高新区梧桐管区计生办,以我户口所在公司(我挂靠户口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已停止经营多年 )没有在其处办理计划生育备案为由,不为我出具证明。请问他们这么做合理吗。如果他们的做法的合理的,我现在有生育一胎时,梧桐管区给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我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我的独生子女证,请问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够开具婚育证明?请回复或直接打我手机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