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07年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的小房子,买房时没注意用途是“非成套住宅”,现在想卖掉换大房,中介告知非成套住宅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比成套住宅要多,接近于非住宅的税费。但我们拿着房产证到南阳路北环路交叉口的房管交易大厅咨询,告知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交易的税费跟正常住宅是一样的。
比较困惑,请问非成套住宅二手房交易时到底需要交哪些税?
补充:我们的房子在正常的住宅小区中,完全跟商业不沾边,也不是公寓类型的房子,土地证上的规划用途也是住宅,房产开发商说该房定为非成套是因为卧室和客厅连在一起,不独立。
第二,有的中介也说如果房子是非成套住宅,购买新住宅时,新房可算作首套房,契税按照首套房缴纳,不知郑州市的政策是否有此规定?
这两种说法的关键是把非成套住宅定义为住宅还是非住宅。非常困惑,希望了解郑州市关于非成套住宅交易的税费规定是什么?是否有更细致的条件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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