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到您的咨询,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根据《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九条规定: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相关单位核实的《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二)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
(三)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张;
(四)乡级(含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
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你们可以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
像你所述的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计生办申请办理。
如还有疑问,可打计生委统计科电话:64360507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