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的车库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车,另一种是经规划部门批准专门配建的地下车库。
对于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这意味着尽管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但收益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可将人防工程出租用于停车,出租标准由开发商和停车业主协商确定。
对于经规划部门批准专门配建的地下车库,应归投资人开发商所有,然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进一步的归属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