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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员
| 沙发
发表于 2014-5-19 18:27: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我局接到业主反映此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情况如下:银田花园小区房屋于2000年建成并交付,业主反映渗水部位为屋顶部位,依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中房屋共用部位中定义,该渗水部位属房屋共用部位。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关于屋顶质保期限的规定,该部位质保期限应为5年,而该部位出现的渗水是在质保期外出现的渗水现象。关于业主反映屋顶漏水系因网线安装施工所造成的问题,我局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该楼宇屋顶上部先有隔热层,下有防水层,该楼顶网线于2003年前施工,物业管理处现场查看漏水部位与网线安装位置并无实际关联,屋顶漏水部位为防水层老化所致。针对次情况,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释工作。 | |
这是我的投诉及中原区房管局的回复,我十分不满意。为什么房管局不联系业主到现场查看,只相信物业一面之词。社区主任上房顶查看,就我家隔热砖被大面积踩烂,当时施工全是在我家房顶进行。如果是自然老化,6、7年就漏水吗?中间顶层户没被踩踏为何不漏水。就算是老化,公用部位物业为什么不修?活该我家倒霉天天漏雨吗?当时通信公司施工我们阻拦,他们说向开元物业公司交的有进场费,交涉开元物业,他们说是公共部位,不是我家独有的,坏了他们负责修,为什么现在不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