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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计生指导站非法套取国有土地私建住宅侵权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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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7:56: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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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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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7小时:26分钟

我们70号院北侧计生指导站东侧有块地,约1200多平方,原先一直闲置。2013年12月计生指导站利用虚假手续经新密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建设医用综合楼,并且由个人改建成居民套房。建成后其南向距我们住户楼层仅6米(开窗后仅4米),产生严重的通风和消防安全;并且在无施工许可证下开工,白天六点开始施工,严重影响了休息居住,由于躁音发生施工工人与居民的磨擦,居民生活环境发生严重改变。

  1、        计生指导站建楼堂馆所,并改变土地性质。中央办公厅(中办发(2007)11号)文件强调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中纪委(发改投资(2008)490)号文件第三条“加大查处办度,严肃责任追究”,第五条“挪用专项资金、使用贷款、借款、接受赞助或捐赠、集资摊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等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新密计生指导站顶风作案,国家土地并用个人(新惠街办事得陈国宝)资金开发,严重违背国家不允许利用其他资金的法规要求。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卫生、福利项目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计生指导站违规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并没有进行招投标程序,并且该建设项目改变综合楼为居民楼(西边建三室套房,东面建二室套房),变医疗用地为住宅用地,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强烈要求政府收回土地,严惩顶风作案的单位及个人,还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
  2、        新密市规划局违规规划并造成不安全因素:国家自2007年起就严控建设办公楼,新密市规划局于2013年12月公然许可新密市计生指导站建设办公楼,否有悖于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求?我们没有在事前见到新密市规划局的审前公示,也没有见到公示后的公告。《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变更,应当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并书面征得受影响的预购人和已有住户的同意。”,我们是住户,我们为什么不知情并且没有签字?我们在规划许可证上只见到一个人梁德民的住户签字,其人既不是楼长又不是住户代表,如何能代表已有住户?我别的住户的权益谁来保证?很明显,规划局是不顾国家三令五申的命令,并且没有尽到尽职调查的责任,也没有正确履行相关的程序,视计生指导站没有把建设美好家园美好中国保障居住环境安全做为一件大事来办。
  3、        《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豫建规园(2007)29号文规定“城市规划审批前公示和规划强制性内容变更、调整的批前公示,应印制征求意见表,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满,应汇总整理公众意见,提出处理方案,形成公示结果。公示结果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应作为规划成果上报审批的附件,与规划同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新密市规划局2013年12月签发了计生指导站综合楼的项目许可,但在此以前,我们没有见到过项目公示,也没有见到过项目公示后的公告,没有见到医用楼的环评,仅在我们上访后,在工地内部出几个公示牌还不能近看,公示给谁看?公众的权利被漠视,法律制度的条文束之高搁。很显然,规划局在审批此项目中程序错误,没有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公众,特别是周边居民的诉求及表达意见的权利被剥夺。
  4、        新密市计生指导站弄作假拿规划:新密市计生指导站交付的规划审批资料中,显示东边住户签字为“陈瑞恒”,其人与东边家属院毫无关系,为新惠街居委会成员,怎么能代表周边居民签字同意?由此可见,计生指导站递交的许可审批资料中涉嫌虚作假,新惠街居委会盖章确认为明知故犯共同造假,以欺骗手段帮助计生指导站获得规划。强列要求市委市政府追究政府部门的弄虚作假行为,并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的许可证作废。
  5、        该楼规划为6层21米,与我们居住楼距为西边9米,东边7米,如此高的楼如何满足该楼的采光和日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第五条明确要求侧面楼距为6-13米,平行的正面楼距怎么可能7-9米就能满足采光和开窗要求?如果南北两面开窗后,发生火灾我们感觉到无法确保安全;何况如此狭窒窄的距离,施工中水泥罐车都进不去,如发生其他事故,消防车怎么能进去?安全通道、安全距离岂不是成为摆设?明知其不合实际要求,新密市规划局仍然发了规划许可证,那么新建楼的权益也可以任意出让?原住户居民又怎么能有安全保障可言?另外,新建楼地平仅距南面围墙低几十公份,产生严重不安全隐患,一楼的住户,没有安全感可言。
  6、        新密市城建局没有尽到法律责任,放任计生指导站综合楼在无履行施工许可证等法定手续的情况下,一直开工,法律被视同儿戏。要求城建局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停止并拆除违法施工与违章建筑。
  把一堆放满垃圾的土地利用好开发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有利于周边环境的改善,我们坚决拥护,但是开发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现住户的权益不受侵犯。任何以侵犯其他人权益和国有共公利益的行为,都有背于人伦和社会和谐的。另外,建成后,由于楼距太小和位置垫高,直接影响我们原住户的通风和居住安全,本来两面通风有光的现状被打破,居住环境被严重破坏,我们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我们强烈要求:1、政府纠正相关部门违规发证、有关部门违规建设楼馆所并变更土地用途的行为;2、严惩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收回规划许可证,拆掉违章建筑;3、把此块不利于居住安全、利用价值微小的土地,建设为共公娱乐用地,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
  我们相信,政府和党,会还老百姓一个安宁,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会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在新密经过多次上访,我们的权益没有部门来保障,违章建楼仍在继续,新密市规划局、计生指导站和信访局相互推诿,没有部门实质上来解决争议。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们的居住权益,我们会利用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和媒体反映。
  本人愿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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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7 10:43:18 |只看该作者
违背规律、违背法律要求的建房,终于导致了恶果,新密的两场雨,不大,但也够密,南面一楼家中已初现泥泞,不知道从哪里流出的黄泥水,进入了家中,一片泥泞啊,这事关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够不够大?有没有管啊?[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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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7 11:15:21 |只看该作者
计生指导站的违规建房,终于让四周的住户承担了后果,几场小雨下来,7月5号下午,一楼的住户地板上流出了黄色的泥泞,这家还成家了吗?相关部门,规划局你批盖这么近的楼,别人住着担心,你安心了吗?计生指导站,你盖楼可以,但你让无辜的人从此家不是家,你忍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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