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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青秀佳苑地面停车费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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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2:36: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7-7 15:14

处理中
郑州市物价局

工作时间
27小时:23分钟



青秀佳苑地面停车费现在采取的是80元/月的收费标准来收取,业主怨言极大,多次与物业及保安发生矛盾,堵门拨打110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标准是在前期交房时,物业采取的以不签定不发放业主钥匙的方式胁迫众多业主签的该协议,但还有很多业主据理力争并没有同意签署该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地面停车位应该是业主共有的,收取的费用也是用来维护小区内因为停车造成的设施损坏维修基金,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物业公司定此收费标准应该走访征得50%(也可能是70%)的业主同意来收取,并且公布收费使用情况,据我所知,物业并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而是单方面定此收费标准,也从没有公布此项开支用于何处,并且每次都说小区地面都归物业所有。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应该由业委会来监管此项费用,每当业主对物业提出质疑时,物业总会拿没有成立业委会来搪塞,而且也不出示收费制定的依据,亚新公司的几位负责人也对此总是含糊其辞,搪塞推诿。
那么,我想咨询一下,亚新物业的此项收费如果如我上面所说,收费合理吗?收费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及收费证明?


请房管局相关部门来解答我们的问题,我们小区业主不想再看到转交到亚新房地产来做出相关解释,好像一个人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还有什么公平可言?难道不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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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6-6 10:23: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需要一段时间,请您理解。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漫漫维权路  在2014-6-6 15:40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我们会一直等到有一个合理的结果!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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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4-6-6 12:38:23 |只看该作者
还有 就是外来车辆收取费用超过90分钟收费5元
这个是按照哪里的规定收的,目前亚新的诸多收费都存在疑问,青秀本来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老百姓的感恩工程,如今很多的不合理,让政府在老百姓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提出疑问,给出的解释也是难以服众 .希望政府能把百姓的惠民政策跟踪到底,不要把惠民工程,变成黑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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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6-10 10:03: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下文了吗?我们会不断人工置顶提醒各位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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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5 00:3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不了了之了吗?快一个礼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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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17 19:07:23 |只看该作者
亚新物业后台难道就这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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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23 23:18:26 |只看该作者
亚新就这么无法无天的能堵着上级部门的嘴了?快20天没一个结果?我们会一直等下来,看最后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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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4-7-4 10:36: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小区地上停车费物业公司是依据与业主双签的《青秀佳苑机动车管理方案》内容收取的,有半数以上业主交房时在青秀佳苑机动车管理方案上签字认可,具体内容是:地上停车费办卡80元/每月,临时停车90分钟内免费,超过90分钟白天5元/每次,过夜10元/每次。物业公司表示,地面停车费用于公共设备设施的养护费用支出,每年的7月底和12月底定期在小区内公示相关费用的支出情况,业主如有疑问也可随时向物业公司查阅该项费用支出账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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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7-9 17:36:50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4-7-4 1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小区地上停车费物业公司是依据与业主双签的《青秀佳苑机动车管理方案》内容收 ...

贵局的了解是物业公司单方面的一面之词呢?还是查证之后确有其事呢?事实是,当时在交房的时候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催赶加诱导毫不知情的签订了该方案,而且具体同意人数也达不到小区小区半数业主,且这笔钱的去向从来也没有公布过,说是用于公共设备的养护费用的支出,事实是小区内的绿化寸草不生,满目疮痍,这笔钱不知道落入了谁的口袋,现在不是国家正在说走群众路线吗?具体情况可派人实地来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如果只是偏听偏信的话,业主的对物业的不满会逐步升级,矛盾也会逐渐加剧的,和谐社会不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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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7-15 10:03:38 |只看该作者
放心吧,局长大人,买车的都是有钱人,不在乎这些小钱的,何况是经适房还买车。我感觉该收一个月500元。去支援廉租房建设。我在逸品香山,同样也收,不过都是地下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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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7-15 18:51:33 |只看该作者
zhengzhouren200 发表于 2014-7-15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放心吧,局长大人,买车的都是有钱人,不在乎这些小钱的,何况是经适房还买车。我感觉该收一个月500元。去 ...

楼上的是哪里来的5毛党?我们小区的事情轮的着你来指手画脚?哪里规定的不能地面停车?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不能争取了?你家人住经适房就一辈子不能挣钱买车了?什么脑缺逻辑!如果你要是我们小区的人装13背后捅刀子真是黑心烂肺缺德坏良心,如果你要真是逸品香山的人,先操心你们小区满屏的投诉再说吧,最后奉劝一句,药不能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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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7-15 18:59:39 |只看该作者
上面有些具体回答我们业主还不是太清楚,贵局的了解是物业公司单方面的一面之词呢?还是建立在查证之后确有其事呢?事实是,当时在交房的时候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催赶加诱导毫不知情的签订了该方案,而且具体同意人数也达不到小区小区半数业主,且这笔钱的去向从来也没有公布过,说是用于公共设备的养护费用的支出,事实是小区内的绿化寸草不生,满目疮痍,这笔钱不知道落入了谁的口袋,尤其以物业公司中郝某嫌疑最为巨大,现在不是国家正在说走群众路线吗?具体情况可派人实地来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如果只是偏听偏信的话,业主的对物业的不满会逐步升级,矛盾也会逐渐加剧的,因为我们小区自去年交房已经有了多起堵门、堵路、报警、媒体曝光、上访等不和谐事件,如果这样再对物业姑息听之任之的话将会更加矛盾激化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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