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玉花园全体业主请愿书 关于东方宇亿开发的《东方富田》项目违规收费一事,经上级有关部们多次协调至今始终无有结果,恳求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们,在百忙中抽时间给业主解决如下问题,这是嵩玉花园业主们的共同心愿: 第一.购房预付款是2012年9月份开始交第一次预付款,2013年1月14日登封市物价局和登封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登价字【2013】5号文件,(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房屋认购协议是2013年5月份签字,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已知道本文件的下发,当时各项费用若没有计入房价,开发商应告知业主。否则就证明各项费用已计入单价3100元内。
第二.协议第4条交房标准的第10项订的是室内给排水、供电、室内配套设施由电话线、有线电视网线、宽带线,供水为自来水和地下供水,供气为统一安装的天燃气管道,供暖为热力公司统一供暖,各个管道按装到入户1米应有开发商完成(应该包括建设费用)。 第三.协议第5条订的是涉及的宽带、有线电视、电话、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等的开通、开口的相关费用(只是开通及开口费没别的费用)根据主管部们规定由用户交纳,这一项规定政府已不在收取。开发商不宜再变相收取。 第四.关于房屋面积一事请给以解答,电业局团购价公布的是3100元/平方米(均价),业主们交房款时是按实际面积(含均摊面积即选房时公布的面积,交房款,选房时公布的价格),签协议时为什么又出来了一个“设备平台”不计入面积,设备平台在哪里,(订房时说是三室,付款时成了两室)交契税时面积少了一大部分(合乎税法,法律法规?),可房款单价增加了很多,但是房款总价没有变化。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合理解释。 第五.因“设备平台”面积名不正,言不顺。以后可能存在很大的纠纷:暖气初装费按产权面积收,以后采暖费按什么面积收?这两种费用如不算设备平台面积,热力公司会同意吗?以后物业费按什么面积收?开发商应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请依据法律法规给出正式的书面承诺,写进合同。
综上所述,在签正式合同(网签)前,开发商应就一下几个问题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书面答复和承诺。别让业主们继续往坑里跳:
1.老百姓不懂法律,就是合同每平方米单价3100元(均价),办证时就按交款时的实际单价,面积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 2.“设备平台”请开发商拿出国家的相关文件,若与团购单位签有协议,找出那一部分是“设备平台”,请给以合理解释,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3.希望开发商遵守购房协议及政府文件规定,不要乱收费。对付完房款的业主抓紧时间交房,办理合法.合规的相关手续 4..完善交房条件,名确自备井位置与产权,尽快完成架接自来水供水工程,完善基础设施,达到交房条件再交物业费 5.明确产权年限及办证日期,契税及维修基金应由业主直接叫交到政府主管部们,开发商不得代收。。 6.关于嵩玉花园项目,现在是否达到交房条件恳求主管部们的领导到现场看一看。现在应该不应该交物业费,不要让人民群众再继续受伤害,因为你们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人民群众的安慰就在你们手中。 书短意长,东方富田项目,就代表登封的房地产市场形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在即,愿长霞精神在登封继续发扬下去,希望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们为了登封的繁荣发展,整顿并规范登封房地产市场,切实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实事。让登封人民群众过上稳定幸福生活。 嵩玉花园全体业主的请求 201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