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登快速通道建设三李村委会未按拆迁安置 补偿协议发放过渡费 我叫李巧云,是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三李社区五组村民,是郑登快速通道拆迁户,我要反映的问题是郑登快速通道建设拆迁,在与村委会双方认可并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村委违反协议,未按协议发放过渡费的问题。 我的房子建于1986年,2012年4月,郑登快速通道修建,为确保郑登快速通道工程的顺利施工,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配合政府拆迁,为了维护我们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参照郑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三李社区管理委员会与我签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 经拆迁政府部门丈量,双方认可三层以下建筑面积612.715平方米,按每平方12元/月发放过渡费,过渡费发放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过渡费准时按照协议发放给我,可是在第二次发放下半年过渡费时,竟然少了100多平方米的过度费,事前也未接到村委会相关通知告知,事前也未与我协商,现在房子己经拆了。事后我到村委会询问情况,村委负责人说是房子面积多了。不能按协议发放过渡费。理由竟然是如此的简单,可当时签协议可是经过实地丈量,双方认可以的情况下,签的协议,如果双方哪方不同意,协议都不可能达成,为什么在发过第一次过渡费后,第二次发放出现这种问题,莫名其妙!过渡费发多少村委会说了算?那当初签的协议不就是一张白纸吗?,村委会你跟老百姓玩过家家游戏啊!实在是气愤! 协议签了,房子拆了,现在不认帐了,你说多少,就是多少?签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拿什么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村委会违反协议,不按协议发放过渡费,但老百姓又能怎样,但我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们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也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但是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只有通过媒体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恳求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要求很低,要求村委会按协议给我们发放过渡费,履行协议。我也不想整天为这种事,东奔西走维权,希望政府能尽快帮我们解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李巧云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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