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金水区户外广告整治指挥部接到督办后,立即安排所属辖区丰产路执法中队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所反映的该问题情况属实,该广告商没有出示合法的相关证件资料,经双方沟通后,该广告商同意自行撤除该处广告。
另外,在四城联创迎检期间,为推进我市“四城”联创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迎检验收任务,根据市领导指示,依据《关于禁止在市区街道悬挂软体条幅通知》的相关要求,禁止在市区建成区、航空港区、上街区临街建筑、墙体、树木悬挂任何形式的商业和公益性宣传软体条幅。
下一步,我处将继续督办金水区户外广告指挥部尽快落实市民反映的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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