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桥网友你好,经查:2013年3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荥阳市201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3〕223号)同意我市征收索河街道办事处惠厂村集体土地14.4260公顷、其他土地1.0392公顷,共计15.4652公顷(其中耕地14.4260公顷),作为我市201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我局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上述批次的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属物产权人进行告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地上附属物产权人对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了签字确认,村组代表均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并按指印,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了听证告知书,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放弃听证。
综上所述,网民留言“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的登载不属实。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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