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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郡香域巴黎小区物业乱收费现象的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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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3 09:57: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4-7-9 17:10

我是2012年4月买的东郡香域巴黎小区的房子,物业是河南新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搬进去,物业就开始在征收公摊费,后来我看到物价局有规定说不允许征收公摊费,物业费以外的都不允许征收,问物业,物业说我们就是收取,不交停水停电,确实也是这样威胁业主的,不交真的是停水停电,后来被逼无奈交了,我看到有小区反应过之后就解决了,也希望物价局领导给我们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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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3 11:31: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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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27 16:53:05 |只看该作者
我再次再作证下东郡香域巴黎小区还在继续收取公摊费用,请有关部门赶快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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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2 11:07: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东郡香域巴黎小区收取公摊费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东郡香域巴黎小区共有小高层住宅2栋、多层住宅8栋。小区2006年底交房,小区物业由河南新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第五条约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消耗费用,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
      新利达物业公司反映,因小区物业费标准较低,每月物业费收缴率即使达到100%,也只有4万多元,而仅人员工资就3万多元,小区的公共用电及自来水损耗每月达一万多元,如果公司不能收取公摊,将无法维持正常经营。
      鉴于上述情况,新利达公司决定将与办事处、社区进行沟通,将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下争取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公司的去留以及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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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2 15:57:18 |只看该作者
那我们小区的物业不给业主开具发票,只开收据,是不是涉嫌逃税漏税.物业属于服务行业,应交营业税吧,可是不给开发票就不用交税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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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8-22 15:41:27 |只看该作者
互相维护,物业压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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