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叫王占峰 男 汉族 34岁 登封市卢店镇刘家沟村西大沟三组村民,身份证:410*******03201038 电话13*******13. 情况反映
我家合法民宅坐落在登封市卢店镇刘家沟村西大沟,民宅坐西向东,西高东低,门前10米处有一条宽约30余米,深约7--8米,南北走向的泄洪道,民宅东北方向约20米处有一堵拦水坝,拦水坝上方是一个小型水库。每年汛期期间水库泄洪从我家门前的泄洪道排到下游。
2014年3月,汝登高速施工时,将从其他地方起出来的,约15万方土石等物,垫在我家门前的泄洪道里,使泄洪道高出我家民宅1米多。并且,由汝登高速垫土方石的原因,把原来位于我家东北方向20米处的拦水坝破坏,又重新在我家民宅正上方修筑了一睹高于我家民宅至少20米高的拦水坝,这样一来,原来的拦水坝变成泄洪道,也直接把我家的民宅置于泄洪道的正中间。众说周知,2014年我们登封市地区旱情严重,没有下过大雨,7、8月份只下了两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雨,且每次下雨时间均没超过20分钟,即使这样,我家院内积水就已超过20厘米深,房屋内积水也超过10厘米深,最大的难题是积水又无处可排,家内无法居住,目前一家老小只好暂时的亲戚家借住,等到积水自然渗干后再搬回家中。
我要重点说明的是:今年我们登封地区雨量偏小,我们一家老小可以站住亲戚家,但以后咋办?上游水库蓄满水之后又该咋办?一旦水库泄洪,我家的财产安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咋办?为此,我曾多次向我们刘家沟村委、卢店镇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反映,但均没得到能有效处理。为此,今特向上级政府领导如实反映,恳请上级政府领导能现场查看,调查处理,不胜感激。
反映诉求
介于我家的事实情况,为了汝登高速工程顺利完工,我自愿牺牲我个人的部分利益,放弃我的合法民宅,恳请政府领导结合实际,给我们一家老小重新选址安置,或给我们适当合理的补偿,让我们自行安置,不胜感激。
反映人: 王占峰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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