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梧桐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2012年10月,郑州市出台了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三年内实现全域城镇化。2013年郑州市委吴天君书记强调在五环内实现全域城镇化,进行城中村改造。秦庄村位于四环与三环之内,于2013年12月纳入郑州市拆迁改造范围。作为秦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联合村宅基地都在本次村庄改造范围之类,全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当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指出,小产权房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其兴建的房屋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而无权卖给其他居民。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土地改革方面提出“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关小产权房转正的猜想立刻甚嚣尘上。因此,您所说无任何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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