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您对荥阳责任督学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荥阳市聘任了8名专职督学,每人分包9-11所学校(国家要求3-5所)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荥阳市督学依照“周交流、月汇报、季点评、期总结、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每周至少4天在学校,周二至周五到责任区学校随访督导,周一在局总结汇报交流上周随访督导情况,并进行汇总,以简报形式下发到各学校,每个月至少对责任区学校督访一次。责任督学进校必听课,每人每周听课不少于8节;进校必看校容校貌、卫生、安全、及师生活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各校对督学上学期的工作评价很高,对督学到校督导十分欢迎,学校发展变化明显,但督学责任区建设刚刚起步,我市专职责任督学人手少,负责的学校多,工作量较大,很多工作还有待完善和提高,期望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对督学队伍和督学工作多多关心和帮助,同时随时欢迎您对督学的各项工作及记录进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