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虹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位于郑密路南三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我们小区是九十年代建的小区,当时郑州南区提倡用液化气,所以开发商在建房时安装的是液化气管道,每户居民还都交有液化气管道安装费,在小区内生活倒也安居乐业,好景不长,10年左右,政府提倡用新能源,让用天然气,这是好事,但不应把我么这些已交过费用的液化气管道的用户给扔到一边,我们小区也有几百户人,也要吃饭,也要生存,饭都吃不嘴里了还能安居乐业吗! 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解决此事,让居民能够吃上饭(要求应该不过分),赶快给我们通气。之前天然气公司也到联系过,人家说,液化气和天然气是两个公司,液化气现在不让用了与天然气公司无关。但是,我们全体业主冤枉嘛?在这买房我们能决定买不买,建房选哪个开发商可是业主没得选择呀,建好的房用神马能源也是没得商量的呀,政府引导用什么能源就得用什么能源,业主说了不算。现在用新能源了,整个高额的改建费全摊到业主身上业主冤枉吗?希望政府能体谅民情,帮追协调此事,再减免一部分费用,让用户早日能吃上饭,早日能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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