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办理单独二孩生育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及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5张。
6、独生子女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亲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跨县域人口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证明上签署审核意见)。有收养行为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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