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咨询。 还要给您核实一下您是夫妻双方均是初育吗?若是,就可以进行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程序如下:
第六条 一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均可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生育服务证登记的相关工作,做到便民、及时、免费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双方户籍地均可办理,女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应协助受理地出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 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的登记程序
第七条 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生育前可按以下规定登记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1.个人登记。登记人填写《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非登记人签名的《登记表》应提供有登记人签字的委托书(见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属于流入人口如果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没有其婚育信息的,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3)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2.乡级发放。受理登记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核实申请人信息(无法核实的由夫妻双方提供书面承诺),为其登记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外省的流动人口只登记发放《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见附件5)。
受理登记地要将办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通报夫妻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发现不符合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条件的,取消其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相关表格可以到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
若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打电话67883357咨询。再次感谢您对郑州计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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