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关于亚星盛世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9月1日前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继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另外, 物业服务企业代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若是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向小区所在辖区物价部门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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