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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岸尚景小区违规售房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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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1:18: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9日郑州晚报第五版公开登了一则消息,说是让交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说是房管局审核,不交后果自负,郑州晚报的说这不是什么公告,只是广告部登的东西。请问房管局会有什么后果啊?是房管局让交这些资料吗?此小区什么证都没有,开发商还让交90%房款就交房,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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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5-10 12:56: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们会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及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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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5-14 10:31: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较复杂,金水区政府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详细的情况建议您向金水区政府工作小组咨询。

点评

愁东岸尚景  让大家提交资料给房管局审核,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房管局,为什么还要把问题推出去?  发表于 2012-5-1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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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15 15:29:05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请问金水区政府专门工作小组怎么联系?上哪里去找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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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17 10:51:45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2-5-14 10:31 [url=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较复杂,金水区政府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详细的情况建议您向金水区政府工 ...


对“郑州房管”的回答,作为公众,我们觉得很不满意。
东岸公开在报纸上登通知,让大家交资料给房管局审核,这是事情表明东岸已经把责任人推向房管局,为什么房管局不管,把问题推给金水区政府。即使说这个问题由金水区政府负责,也应该是房管局把这个问题反映给金水区政府,得到答复再告知公众。 房管局有这个责任和义务。
有几点疑问想请房管局回答:
1、这个“交资料让房管局审核”的事是房管局要求的吗,房管局知道这件事吗
2、东岸到底有没有在房管局备案,有没有办下来的证件
3、如果东岸一证都没,还违规让业主交钱,房管局有没有责任管这个事
4、尽管一切都不合法,东岸还敢如此大张旗鼓在各大报纸上刊登消息,监管部门都看不到吗,难道还要说不知道,不清楚?
5、政府给的答复从来都是正在办理,要不就是让问其他相关部门,没有正面答复过这个房子到底是什么性质,到底证件办到哪一步了

   现在,东岸强制要求业主交钱,更提出各种问题让大家多交钱,我们敢不敢交,求领导给个正面答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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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17 12:31:36 |只看该作者
小产权房,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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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3-19 12:03:57 |只看该作者
给省领导的一封信
各位领导:
我们是郑州市“呈祥花园”的部分购房业主,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河南顺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诉我们是商品房。后来开发商说房产证性质改为房改房了。开发商于2009年8月3日贴出《通知》,该通知《复印件附后)主要内容为: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同意房改房办证,小区办理房产证不分批办理,一次性办完。
由于办理商品房证无望,业主被迫签订《补充协议》,按房改房办证条件提供资料,对不符合房改房办证条件的业主(即名下有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更改产权户主姓名,直到达到房管局预审通过为止!因此有些业主只得利用亲属的名字办证。
呈祥花园小区共计327户,虽然开发商在2009年8月3日贴出《通知》中明确告知:不能分批办理。由于部分业主不同意房改房,拒交办理房改房手续,所以第一批只办证182户,这批房产证的户主大部分是庙李乡政府官员及亲属,办证日期是2010年3月11。批准的售房单位:是庙李乡政府(即现在的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目前我们小区还有142户未办证。后来开发商多次贴通知、开会,要求业主同意房改房。但截止2014年底仍有2户不同意房改房!
第一批房产证下来后,开发商又再次通知:“小区办理房产证不分批办理!”。就目前情况看,一次性收齐、办完小区的房产证绝不可能,只能再次分批办理了。2015年2月和3月,开发商多次通知我们交房款,期限是3月底前,《催缴款通知》附后。否则收走业主住房!
现在开发商正在雇佣一帮不明身份人员,夜晚敲门恐吓业主催缴房款,业主们担心交钱后,不能办证,被骗!产生抵触情绪,如果这样长期下去,双方过激,很难说将来会否发生死伤事件!真发生死伤后,开发商绝不会承认是公司人干的!这是院内业主都能看明白的,开发商用的黑恶手段!!2015年3月16日,我们部分业主去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去信访,有几人尾随并对我们人和车进行拍照说:小心你们的人和车!3月17日凌晨1:50分左右,三名男子把我们业主停在单元楼门口的小轿车给砸了,损坏极为严重。上午警察来了,电视台也来了,开发商就是不承认是自己雇的那帮黑社会干的。为了业主的自身和财产安全!3月18日,小区17号楼业主自己出钱安了4个摄像头,安装好正在调试中那帮人员当着业主的面,用工具割断线路,捣毁摄像!业主报警后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业主们都担心:如果丰庆路街道办事不给我们出房改房办证手续,我们就办不了房改房产权证!那开发商用黑社会收钱后,我们就变成小产权房了!!
现在开发商再次不遵守双方协议条款,不同意抵押贷款。非常强权。也不同意第三方资金托管!就是直接要现金!而房产证又没有保障!这跟强盗、黑社会有什么区别呢?政府为什么要违规批给他们房改房手续?为什么允许官员们用自己的亲属朋友的名字侵吞国有资产?偷逃国家税款!这些人办证的房价很低,80平方部分920元∥平方,超出部分1800,听说还有更低的,而且人均侵吞2套,面积相当大(见报纸)!他们大多数根本不是金水区政府人员!却用这种办法偷逃国家税款和土地费用!使国有资产流失。上述违法行为有2010年1月20日的《郑州日报》第六版《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告》为证!!而我们这些业主用商品房的价格,换房改房产权证!而且至今不能发证,用我们的名字套取的钱给谁了?就是因为他们违法乱纪并与开发商勾结,才使我们沦为房改房,如果没有这个房改房项目的违法乱纪,也不会招到开发商和他雇佣的黑社会的欺压!我们这些业主不愿意和他们拼命,但我们又没有出路!他们过去违规办理了一批房产证,现在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比过去紧,房管局和丰庆路办事处还敢给我们办房改房证吗!如果不敢,我们就成了小产权了!那他们又逼我们按商品房合同的价格补交剩余房款。尊敬的领导们,你觉得我们该怎样做,才能有出路?请领导给我们这些要求用资金第三方托管办证的业主指条活路吧!办什么样的房产证都行!跪求你们了!请给我们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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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6-10 11:19:36 |只看该作者
东岸尚景破大院真是省政府有后台,各个区都没有人敢出来正面回答业主的问题,可见他们是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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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6-10 11:22:10 |只看该作者
破大院里的黑衣人走了一个队,还有一个队,“黑东北”也躲藏起来了吧,只有他的猖狂儿子天天在院里骑个电驴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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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6-10 11:29:39 |只看该作者
给省领导的一封信
各位领导:
我们是郑州市“呈祥花园”的部分购房业主,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河南顺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诉我们是商品房。后来开发商说房产证性质改为房改房了。开发商于2009年8月3日贴出《通知》,该通知《复印件附后)主要内容为: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同意房改房办证,小区办理房产证不分批办理,一次性办完。
由于办理商品房证无望,业主被迫签订《补充协议》,按房改房办证条件提供资料,对不符合房改房办证条件的业主(即名下有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更改产权户主姓名,直到达到房管局预审通过为止!因此有些业主只得利用亲属的名字办证。
呈祥花园小区共计327户,虽然开发商在2009年8月3日贴出《通知》中明确告知:不能分批办理。由于部分业主不同意房改房,拒交办理房改房手续,所以第一批只办证182户,这批房产证的户主大部分是庙李乡政府官员及亲属,办证日期是2010年3月11。批准的售房单位:是庙李乡政府(即现在的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目前我们小区还有142户未办证。后来开发商多次贴通知、开会,要求业主同意房改房。但截止2014年底仍有2户不同意房改房!
第一批房产证下来后,开发商又再次通知:“小区办理房产证不分批办理!”。就目前情况看,一次性收齐、办完小区的房产证绝不可能,只能再次分批办理了。2015年2月和3月,开发商多次通知我们交房款,期限是3月底前,《催缴款通知》附后。否则收走业主住房!
现在开发商正在雇佣一帮不明身份人员,夜晚敲门恐吓业主催缴房款,业主们担心交钱后,不能办证,被骗!产生抵触情绪,如果这样长期下去,双方过激,很难说将来会否发生死伤事件!真发生死伤后,开发商绝不会承认是公司人干的!这是院内业主都能看明白的,开发商用的黑恶手段!!2015年3月16日,我们部分业主去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去信访,有几人尾随并对我们人和车进行拍照说:小心你们的人和车!3月17日凌晨1:50分左右,三名男子把我们业主停在单元楼门口的小轿车给砸了,损坏极为严重。上午警察来了,电视台也来了,开发商就是不承认是自己雇的那帮黑社会干的。为了业主的自身和财产安全!3月18日,小区17号楼业主自己出钱安了4个摄像头,安装好正在调试中那帮人员当着业主的面,用工具割断线路,捣毁摄像!业主报警后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业主们都担心:如果丰庆路街道办事不给我们出房改房办证手续,我们就办不了房改房产权证!那开发商用黑社会收钱后,我们就变成小产权房了!!
现在开发商再次不遵守双方协议条款,不同意抵押贷款。非常强权。也不同意第三方资金托管!就是直接要现金!而房产证又没有保障!这跟强盗、黑社会有什么区别呢?政府为什么要违规批给他们房改房手续?为什么允许官员们用自己的亲属朋友的名字侵吞国有资产?偷逃国家税款!这些人办证的房价很低,80平方部分920元∥平方,超出部分1800,听说还有更低的,而且人均侵吞2套,面积相当大(见报纸)!他们大多数根本不是金水区政府人员!却用这种办法偷逃国家税款和土地费用!使国有资产流失。上述违法行为有2010年1月20日的《郑州日报》第六版《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告》为证!!而我们这些业主用商品房的价格,换房改房产权证!而且至今不能发证,用我们的名字套取的钱给谁了?就是因为他们违法乱纪并与开发商勾结,才使我们沦为房改房,如果没有这个房改房项目的违法乱纪,也不会招到开发商和他雇佣的黑社会的欺压!我们这些业主不愿意和他们拼命,但我们又没有出路!他们过去违规办理了一批房产证,现在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比过去紧,房管局和丰庆路办事处还敢给我们办房改房证吗!如果不敢,我们就成了小产权了!那他们又逼我们按商品房合同的价格补交剩余房款。尊敬的领导们,你觉得我们该怎样做,才能有出路?请领导给我们这些要求用资金第三方托管办证的业主指条活路吧!办什么样的房产证都行!跪求你们了!请给我们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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